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1 |
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三定”方案 |
产业发展科 |
0563-4106073 |
2 |
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
3 |
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及线路的规划、开发、策划、营销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 |
4 |
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文化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 |
5 |
指导重大旅游活动策划与组织工作;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 |
6 |
负责各类文化和旅游产业基地的申报和管理。 |
7 |
指导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区、基地建设。 |
8 |
指导协调影视动漫等创新型产业发展。 |
9 |
负责全市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及推进指导和调度工作。 |
10 |
承担各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
11 |
承担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和旅游扶贫工作。 |
12 |
承担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及各乡镇(街道)旅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市、乡镇、村、点“四级联创”等品牌创建工作。 |
13 |
承担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相关工作。 |
14 |
负责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
15 |
指导、推进全市全域旅游,承担全市全域旅游创建办公室日常工作。 |
市场管理科机构职能目录 |
序号 |
职能目录 |
实施依据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1 |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三定”方案 |
市场管理科 |
0563-4106076 |
2 |
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 |
3 |
牵头、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
4 |
负责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 |
5 |
贯彻实施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娱乐设施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
6 |
负责拟定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
7 |
按管理权限负责或参与星级旅游饭店、A级景区、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及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等的评定与复核工作;组织指导旅游饭店星级申报、管理和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
8 |
拟订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协调重大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和投诉。 |
9 |
承担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提升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级考评、发证工作。 |
10 |
联系、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
11 |
牵头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
12 |
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市场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及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