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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监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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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上级局工作文件或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接收抽查任务; 2、组织开展企业年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3、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向社会公示。 |
1、上级来文; 2、省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发布抽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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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信用监管政策、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及信用公示工作; 2、 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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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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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
1、市委组织部及上级局来文; 2、党建工作要求。 |
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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