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负责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草拟文件; 2、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文; 3、指导相关部门办理具体工作。 |
1、草拟文件; 2、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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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拟文件内容明晰; 2、加强对办理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 3、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2 |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 制定检查制度,依法和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医疗器械生产和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草拟文件; 2、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文;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办理具体工作。 |
1、草拟文件; 2、组织实施; 3、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1、草拟文件内容明晰; 2、组织实施,加强对办理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 3、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3 |
依职责负责行政许可(备案)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草拟文件; 2、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文;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办理具体工作。 |
1、草拟文件; 2、组织实施; 3、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1、草拟文件内容明晰; 2、组织实施,加强对办理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 3、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4 |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草拟文件; 2、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文;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
1、草拟文件;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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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拟文件内容明晰; 2、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
5 |
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草拟文件; 2、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文;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办理具体工作。 |
1、草拟文件; 2、组织实施; 3、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1、草拟文件内容明晰; 2、组织实施,加强对办理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 3、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6 |
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草拟文件; 2、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文;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办理具体工作。 |
1、草拟文件; 2、组织实施; 3、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
1、草拟文件内容明晰; 2、组织实施,加强对办理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 3、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