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负责辖区内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 。 |
宁政[2020]24号《宁国市人民政府 宁国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
1、受理承办; 2、拟定方案; 3、领导审批; 4、开始实施 |
1、实施方案; 2、领导批示。 |
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
2 |
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
宁政[2020]24号《宁国市人民政府 宁国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
1、受理承办; 2、拟定方案; 3、领导审批; 4、开始实施。 |
1、实施方案; 2、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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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
3 |
负责组织并带领辖区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四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
《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
1、受理承办; 2、拟定方案; 3、领导审批; 4、开始实施。 |
1、实施方案; 2、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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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
4 |
开展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工作 |
宁政[2020]24号《宁国市人民政府 宁国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
1、受理承办; 2、拟定方案; 3、领导审批; 4、开始实施 |
1、实施方案; 2、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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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
5 |
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做好现役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优抚工作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2020﹞1号 《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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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承办; 2、拟定方案; 3、领导审批; 4、开始实施。 |
1、实施方案; 2、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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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方案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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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战时负责实施民兵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
《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
1、受理承办; 2、拟定方案; 3、领导审批; 4、开始实施。 |
1、实施方案; 2、领导批示。 |
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