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科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2 |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 |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国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 — 2020年)》、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3 |
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
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4 |
指导和协调村(社区)务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制定检查计划; 2、开展现场检查; 3、督促整改; 4、结案。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5 |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
《宁国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6 |
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7 |
指导社区专职、兼职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宁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宁国市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办法》、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8 |
指导开展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
宁国市民政局“三定”方案 |
1、制定培训计划; 2、开展培训; 3、培训成果检验及展示。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