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民政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9-00042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事务科机构职能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社会事务科机构职能清单
发布时间:2020-09-30 09:53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定依据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 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宁国市民政局“三
定”方案、《殡葬管理条例》、《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 编制全市公墓建设规划,指导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宁国市民政局“三
定”方案、《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1、发现违法事实;
2、审查立案;
3、调查取证;
4、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5、送达决定书
6、结案。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3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 宁国市民政局“三
定”方案、《未成年人保护法》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4 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弃婴送养工作 宁国市民政局“三
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5 负责行政审批科日常工作。 宁国市民政局“三
定”方案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6 负责协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单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宁国市民政局“三
定”方案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