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宁国市审计局三定方案》 |
1、印发审计通知书; 2、实施项目审计并进行取证; 3、撰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4、撰写审计报告。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文件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 3、审计结果讨论结果及程序合法性审核相关资料。 |
内容在数据、语言、文字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表述准确;程序合规。 |
2 |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控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宁国市审计局三定方案》 |
1、印发审计通知书; 2、实施项目审计并进行取证; 3、撰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4、撰写审计报告。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文件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 3、审计结果讨论结果及程序合法性审核相关资料。 |
内容在数据、语言、文字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表述准确;程序合规。 |
3 |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宁国市审计局三定方案》 |
1、印发审计通知书; 2、实施项目审计并进行取证; 3、撰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4、撰写审计报告。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文件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 3、审计结果讨论结果及程序合法性审核相关资料。 |
内容在数据、语言、文字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表述准确;程序合规。 |
4 |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宁国市审计局三定方案》 |
1、印发审计通知书; 2、实施项目审计并进行取证; 3、撰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4、撰写审计报告。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文件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 3、审计结果讨论结果及程序合法性审核相关资料。 |
内容在数据、语言、文字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表述准确;程序合规。 |
5 |
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宁国市审计局三定方案》 |
1、印发审计通知书; 2、实施项目审计并进行取证; 3、撰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4、撰写审计报告。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文件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 3、审计结果讨论结果及程序合法性审核相关资料。 |
内容在数据、语言、文字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表述准确;程序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