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科室 |
20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和省级统筹及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 |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 |
按上级文件开展工作 |
网站发布。 |
1、按程序开展工作; 2、按要求开展公示。 |
养老保险科 |
21 |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合法性审查函; 2、局长、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3、网站发布。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养老保险科 |
22 |
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 |
1、企业、参保职工申报; 2、材料审核; 3、公示; 4、审批决定。 |
1、领导审批; 2、网站公示。 |
1、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2、按要求开展公示。 |
养老保险科 |
48 |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和省级统筹及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 |
按上级文件开展工作 |
网站发布。 |
1、按程序开展工作; 2、按要求开展公示。 |
养老保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