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3 08:46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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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辖区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社会事务办(民政办)。深入农村调查了解灾情,掌握“双缺”户生活情况,依据救济法规,管理和使用好救灾救济款物,做好拥军优属、慰问军烈工作;宣传和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快村委会组织制度、村民自制和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侨务工作,加强与海内外侨胞的联系,搞好统战工作,争取他们对家乡建设的支持,承办好民政信访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抓好残疾人工作;做好定补人员的津贴发放、管理和慰问;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青龙乡人民武装部。认真搞好全乡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完成年度军训、征兵等工作;加强民兵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抗洪抢险、森林灭火、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搞好拥军优属,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三)青龙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协助乡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乡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村支部、村委会和乡属各单位对乡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乡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乡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协助乡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乡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根据乡政府工作部署和乡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涉及全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乡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乡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办理市、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乡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乡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村委会向乡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乡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乡政府大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办理乡党委、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青龙乡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掌握流动人口婚育、生育、节育、流向等基本动态,负责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核实与反馈;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测,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负责《婚育证明》办理、查验和《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出具与审核;做好流动人口生育、节育等重要信息统计与更新,健全流动人口资料档案;接受委托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犯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推进本辖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村民委员会对流动人口实行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内容与签订程序。
(五)青龙乡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并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审查、制定乡镇的各项管理规章,裁定村民发生的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六)青龙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和上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并根据本镇治安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两劳解教人员的接待帮教工作;做好来人来信,信访工作,做好群众调解工作;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青龙乡财政所。积极增加财政收入,合理安排好支出;认真执行财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准确编制并上报会计报表和年终结算总表;对有关会计凭证帐簿、票据、报表、文件等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管好用好预算内、外资金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做好合计事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按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不白条抵库挪用公款、抵制不合理开支维护财经纪律;认真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结算,按照“认真准确迅速”原则编制财政结算;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青龙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对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谋划全乡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全乡经济运行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当好参谋;组织开展全乡招商引资活动,经济技术合作,为乡域内企业发展搞好服务;协助社会中介组织为农民的产、供、销提供服务;负责农民负担清理、检查,搞好“一事一议”;负责农村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的管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管理、监督;负责全乡生产安全工作,搞好全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乡农业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谋划全乡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农业发展计划;负责全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全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水及水利、水产和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和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乡的农业生产,按着农时季节做好农业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全乡畜牧业生产,积极进行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加强防、检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负责全乡农机工作,注重农机管理与服务,加大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力度,杜绝事故发生,发挥农机作用,为农户田间机械化作业提供服务;新农村建设。负责制定本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积极进行新农村建设,负责建设中的相关协调事宜。
(九)青龙乡林业站。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乡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计划;拟定全乡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乡级林业资金;监管全乡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对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指导全乡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下发各村森林采伐限额,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乡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帮助、组织协调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了森林防火工作,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承办乡党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青龙乡国土资源所。依法加强对本乡土地的管理,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土地资产效益的提高;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依法取缔非法矿山的开采,加强对整改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本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青龙乡水利站。宣传、贯彻各种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做好全乡农田水利、人畜饮水、防洪等工程的管理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编制各种水利工作的报告、请示,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做好预决算工作。
三、办公地址: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
四、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五、联系方式:电话:0563-4211400 邮政编码:242300
六、负责人姓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