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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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010-00030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持续做好梅林镇文明创建工作通知 文号: 梅发〔2020〕95号
生成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0-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持续做好梅林镇文明创建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10:49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提升我镇文明创建成果,强化常态长效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片区按照创建标准持续做好片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秩序维护,每周一下午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如有工作需要,将统一组织开展。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各类志愿活动,镇民政办要继续做好志愿服务时长录入。

二、镇集镇办要持续做好集镇基础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工作。

三、镇综合执法队要不断加强对梅林集镇、G329国道的管理,持续强化对占道经营、乱披乱挂、乱堆乱放、各类小广告、不文明停车等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原则上,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巡查整治,根据需要联合中溪交警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做好沿街店铺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可通过签订承诺书、悬挂“五包”标志牌等方式,强化店铺门前“五包”责任(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

四、镇环卫办要科学合理划分保洁区域,按照创建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加强垃圾桶双桶划线管理,确保集镇、国道环境卫生的长效整洁。

五、镇经发办要引导、督促集镇、国道、农民工创业园里的企业维护好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停车秩序等。

六、城管中队要继续协助沙埠村整治沙埠集镇占道经营、乱披乱挂、乱堆乱放、不文明停车等问题。原则上,每天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整治行动。

七、梅林村要继续协助集镇办、环卫办做好集镇、便民市场、公厕的日常管理,加强集镇文明饲养家禽的宣传和监管。

八、梅林派出所负责集镇治安管理,重点做好集镇沿街打牌现象管理,协助交警队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九、各村要继续按照文明创建实地测评标准,做好村部及主要道路的日常保洁、秩序维护、基础设施维修等。沙埠村、梅林村、对山村、田村村要加强G329国道的日常巡查,不间断整治乱披乱挂、乱堆乱放、各类小广告等问题。沙埠村要常态化做好沙埠集镇停车秩序、占道经营、乱堆放、垃圾清运等工作。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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