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指挥工作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领导批示 组织实施 |
局领导批示、交办 |
指导协调应急指挥运行 |
2 |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局统一安排 组织实施 |
局统一工作部署 |
值班在岗在位 |
3 |
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报研。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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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4 |
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文件起草 领导审查 发布 |
局领导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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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5 |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报研。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6 |
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领导交办 组织实施 |
局领导交办 |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落实 |
7 |
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积极配合协调 及时联系 |
局领导批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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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联系 |
8 |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报研。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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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9 |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督促落实; 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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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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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
10 |
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领导交办 协调保障 |
局领导统一工作部署 |
现场协调、保障有效运行 |
11 |
指导全市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调查摸底 分类指导 |
局领导统一工作部署 |
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
12 |
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综合性规定、办法、重要文稿起草和重大政策研究工作 |
宁国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报研。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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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