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依法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公安厅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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