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9 10:47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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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规范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突破口,按照“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促进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解决饲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即时清除问题;
(二)解决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链(绳)等约束性措施问题;
(三)解决携犬(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问题;
(四)解决流浪犬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跃刚
副组长:晏 东、徐殿平
成 员:王 恒、张义成、钱发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上旬)
充分运用新媒体、车载喇叭等载体进行宣传,在公共场所散发《文明养犬倡议书》,向社会发布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市民对开展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等设置文明养犬引导牌、提示牌,提醒市民文明遛犬并及时清理犬粪。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中、下旬)
组织人员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开展文明养犬引导,劝导、制止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粪、携带犬只(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对不遵守文明养犬规定、屡教不改的养犬人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对城区流浪犬进行收容。
流浪犬收容时间安排:
早班6:30-10:30,晚班18:00-21:00。
流浪犬收容小组安排:
第一组
负责人:程 镜
成 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
车 辆:皖E R5685
负责主城区流浪犬收容工作
第二组
负责人:刘章楷
成 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
车 辆:皖P CG035
负责西津辖区流浪犬收容工作
第三组
负责人:李 建
成 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
车 辆:皖P 7V822
负责河沥辖区流浪犬收容工作
第四组
负责人:吴永刚
成 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
车 辆:皖P CG012
负责南山辖区流浪犬收容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全时)
要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促进居民普遍养成文明养犬习惯。同时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负责通过新媒体、LED 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宣传文明养犬工作;
(二)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文明养犬倡议书》的宣传发放、不文明养犬行为劝导和处罚,流浪犬收容工作;
(三)城管执法局后勤保障科负责公园广场文明养犬提示牌制作,《文明养犬倡议书》印制,购买收容工具(定做犬笼3个,捕捉网6副(网兜12副),捕捉钳4副,捕捉撒网8副、防咬手套16副,消毒液、火腿肠若干)。
(四)公安机关负责捕杀狂犬、查处养犬违法行为,对阻碍、干扰流浪犬收容工作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养犬。要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法律、规章及违规养犬给市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并向社会发布通告、倡议书,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通过深入宣传,营造浓烈氛围,广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支持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巡查整治,集中清理规范。要组织力量,对违规养犬突出的区域进行重点规范。要注意发现、制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不束犬链、随地便溺等管犬不力行为。突出抓好流浪犬收容工作。要注意发现收集一些有关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中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对于群众反映违规养犬的举报、投诉,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受理,做好记录,迅速处置,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三)加强信息汇总,及时总结上报。各部门要加强整治情况、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整治工作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宁国市公安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