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004-00227 组配分类: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名称: 【分配标准】梅林镇2020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4-03
【分配标准】梅林镇2020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3 11:16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其中:150元用于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手术耗材,为每个患者提供一套人工晶体、缝线和透明质酸纳;850元用于手术患者筛查、术前术后常规检查、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用药、床位、治疗、护理等所有费用)。所需资金,中央按每例手术800元标准补助,省财政预算每例补助100元,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例补助100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