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其中:150元用于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手术耗材,为每个患者提供一套人工晶体、缝线和透明质酸纳;850元用于手术患者筛查、术前术后常规检查、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用药、床位、治疗、护理等所有费用)。所需资金,中央按每例手术800元标准补助,省财政预算每例补助100元,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例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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