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依据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9〕号)。
二、实施主体
实施单位为人社局居保科
三、预算安排
基础养老金部分:中央88、省8.5、县级23.5,领取居民保险养老金6.6万人,合计9504万元。个人缴费补贴部分:2020年预计缴费人员16-59周岁个人参保缴费11万人,省级配套228.1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91万元,其中:16-59周岁个人参保缴费11万人,补贴190万元。补贴特困群体0.3万人,每人每年市财政配套215元,计64.5万元;计生对象4.9万人,计生补贴172万元.低保代缴0.3万人,每人每年市财政配套215元,计64.5万元。城乡居保丧葬费预计3000人,计240万元。
四、绩效目标
完成当年缴费人数的民生工程任务,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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