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2010]123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十)综合协调、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根据市政府办[2010]123号文件和市编委会、编办关于机构设置的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二级机构编制、人员具体如下:
市人社局机关科室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
科室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员 |
备注 |
|
局领导主任科员 |
6 |
6 |
|
1 |
办公室 |
2 |
2 |
行政审批科 |
2 |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
2 |
2 |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
公务员管理科 |
2 |
2 |
|
4 |
人才开发科 |
2 |
2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
5 |
工资福利科 |
2 |
2 |
|
6 |
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 |
2 |
2 |
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
7 |
社会保险科 |
2 |
2 |
|
8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 |
2 |
|
9 |
劳动监察科 |
1 |
1 |
|
10 |
工勤人员(10%配备) |
2 |
2 |
|
合计 |
25 |
25 |
|
市人社局二级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
科室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员 |
备注 |
1 |
市就业管理局 |
13 |
13 |
|
2 |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25 |
25 |
|
3 |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6 |
6 |
|
4 |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9 |
9 |
|
5 |
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
3 |
3 |
|
6 |
市劳动监察大队 |
2 |
5 |
|
7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5 |
3 |
|
合计 |
63 |
64 |
|
三、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注重民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完善扶持机制。一是加强服务企业办公室的职能和项目帮办工作,强化对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的服务,建立与落地企业的联系制度,跟踪落地进度,做到项目进度与用工服务同步。做好高新企业的用工服务,有针对性的引进高端人才。二是争取更大程度上的小额担保贷款资金额度和援助资金,健全促进就业创业机制,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打造“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将我市打造成为创业者的孵化基地、企业家们的成长摇篮。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就业形势。一是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积极推进网络虚拟人才市场建设,为高校毕业生与企业搭建对接平台,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岗位。二是发挥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和宁国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的作用,将农民工培养成为拥有一定技能的企业员工;加强对技工学校体制改造和扩建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三是完善省内外劳务输入基地的功能,加强与劳务输出地区的工作对接,运用市场方式,有组织地引进劳动力。四是发挥劳动资源信息系统平台和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功能,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拓展已在我市务工人员的传带作用,吸引外来务工者。五是指导非公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用工环境,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稳定员工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企业文化,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打造企业文化留住员工。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层民生。一是积极探索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遗属补助等相互兼容的制度。二是科学优化“金保工程”上线运行后“五险合一”的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方面的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抓好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四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完善社保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制度。五是延伸金保工程功能。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核发工作,实施职工医保异地结算制度。
(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人才发展。一是落实人才引智政策和鼓励人才创业,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站的服务,为大师工作室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完善英才苑的人性化管理制度,为入住人才提供更为科学、规范、优质、舒适的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合肥、杭州、上海、北京四个驻外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和招商推介的职能。立足人才工作站和英才苑的优势,积极与各大高校对接,引进高端人才,努力再尝试在浙江、上海举办人才招聘和招商推介活动。四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继续开展宁国企业“校园行招聘会”。
(五)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深化队伍建设。一是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确保人事考录安全。规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完善人员调任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和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期满安置竞争性选岗的管理办法,探索退役士官安置的新路子。三是健全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管理和分类管理,强化聘任合同签订和岗位动态管理工作。加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力度。四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考评体系。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健全劳动人事仲裁院,实现仲裁机构建设实体化,加强外部硬件设施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二是完善用工备案制度,扩大劳动用工备案覆盖面;实行社保、就业、监察业务联动,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实现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促进劳动关系动态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四是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察查处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清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五是严格按照工伤条例开展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探索建立“先康复后评残”的工作机制。六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市聘干部、老工伤和农民工工资的信访维稳工作,妥善解决好涉及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信访案件。
(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三进三解三推动”等活动,完善服务,创先争优。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人社系统,实现干部清正、单位清明;加强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三是积极协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稳妥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中心建设如期完成。四是继续加强各村、社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站的软硬件建设,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延伸至千家万户。
四、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组织收入计划。应缴预算收入21万元,其中:缴入国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万元,罚没收入/万元,专项收入/万元,其他应缴预算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60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综合支出预算。总支出633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支出4177万元,基金预算安排支出2160万元,预算外资金安排支出/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支出/万元,上年结余安排支出/万元。
附件:《人社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