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价格管理规定。
(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和调整本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四)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五)组织实施价格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省、宣城市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宁国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物价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部门决算户数无变化。
纳入宁国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宁国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3.9万元,支出总计213.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各增加57.3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我局2015年度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均有增加,使得本年度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较上年度增长。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9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3.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3.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3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同级财政本年度预算拨款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3%。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90.6万元,比2014年增加44.7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决算7.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物价管理”决算175.9万元,主要用于收费管理、价格听证论证、价格监督检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价格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7.4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9.98万元,比2014年增加2.32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长。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9.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9.9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3.33万元,比2014年增加0.27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其中:提租补贴”决算3.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5年度宁国市物价局机关运行经费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市物价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市物价局收入决算表
3.市物价局支出决算表
4.市物价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市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市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市物价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