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宁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办公室等60个“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蓝张成等80名“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七五”普法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努力使法治成为宁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宁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