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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11-00310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宣城市中考政策性加分(照顾)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1-10
关于做好2020年宣城市中考政策性加分(照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17:25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报考学校:

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中考政策加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加分范围

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加分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15款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报考学校直接上报到市考试院),由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填写《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见附件二)于73日前连同考生《申请表》、原始证件、复印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符合第6款军人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自行报送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部,由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审核并汇总后73日送市考试院办理;符合加分政策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县(区)公安局按宣公政〔2018〕211号文件办理;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应急〔2019〕61号文件办理。

根据教基〔202010号文件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提出申请经同级卫健部门审核认定后,集中送交至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并与73日报市考试院。

所有申报政策加分(照顾)的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政策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76日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学校。

三、证明材料报送要求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市、区)侨办(台办)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需提供援疆、援藏派出文件复印件和其派出单位证明原件。

4.其他类型政策加分材料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附件:1.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2.《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附件1

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性别

出生年月

中考准

考证号

毕业学校及 时 间

符合政

策性加

分条件

提供材

料目录

学校公

示日期

及结果

学校审核意


附件2

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中考准考证号

毕业学校及时间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

提供材料

县市审核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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