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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9 发布日期: 2022-07-29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9 10:28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六、大力促进就业公平……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七、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二、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材料

  1.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

  2.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五、办理流程

  1、宁国市人社局一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审核材料;

  2、宁国市人社局八楼档案管理科负责档案保管及转出事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方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安徽公共招聘网

  现场办理: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九、咨询电话

  0563-403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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