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成员单位:
2020年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之后所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均视为新增违法,纳入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为做好我市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遏制新增违法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强有力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立即摸排整改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监督监管。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结合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好辖区内新增违法问题发现报告、查处整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2020年4月3日之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确保零新增。
三、广泛开展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公告、标语、横幅、明白卡、手机短信等形式,编印宣讲手册、利用执法巡查车辆、村内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入村入户讲清法律、讲清政策、讲清决心,通过广泛持续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监督整治整改工作。
二、严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对摸排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时上报市整改办,自本周起每周五前上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统计表,对自行整改到位的积极上报典型案例,无新增零报告。对于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视情按照即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宁国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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