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
2、办理条件:婚生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但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母落户
3、办理流程: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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