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户籍管理> 出生登记> 随母入户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206-00076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出生登记流程(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28
出生登记流程(随母入户)
发布时间:2022-06-28 08:13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

2、办理条件:婚生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但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母落户

3、办理流程: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