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宁国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城[2020]110号)文件要求,2020年6月9日至6月18日,市住建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深入全市危房改造农户,对照验收标准,现场逐户验收。并邀请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参与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
本次共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天湖街道未报送改造计划)落实任务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我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数100户,现场验收162户,实际完工145户(其中3户未开工,14户未完工),年度任务完成率达到145%,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年度改造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象确定不够精准。一些乡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申请农户户籍名下拥有商品房。
(二)建设标准把握不严。少数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部分改造户房屋功能不完善(居住环境恶劣),未同时改厨、改厕,少数改造后房屋无法居住。
(三)改造质量不高。部分农户补助资金使用不到位,房屋修缮加固仅简易换瓦,改造后房屋仍存在较多危险源;一些改造户未对附属危房进行改造,未达到排除安全隐患要求。
(四)任务完成情况不好。一些乡镇实际完成改造数与年初报送计划差距较大,个别乡镇任务完成率不到40%。
(五)少数农户新房已建,旧房尚未拆除。
(六)危房改造系统农户基本信息不完整,户档资料不齐全。
(七)截至验收日期,仍有15户危房改造农户达不到入住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精准识别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继续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核实工作,主动对接民政、残联等部门,结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情况,进一步对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杜绝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
(二)逐项逐条整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已列入2020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信息审核把关不精确,逐户核实;对面积超标,未按照危房改造面积控制要求改造的,根据家庭信息予以核定;对新房已建,旧房未拆的,立即督促拆除危旧房屋;对信息系统、户档资料不完善的,完善相关资料;对修缮未达基本住房安全要求的,明确时间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对重建房屋尚未入住的农户,督促实施,明确时间完工入住。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再次对2020年度危改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于2020年6月29日前将危改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补助对象名单、完整户档资料及整改落实情况(签字盖章)报送至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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