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所需材料
备注
办理时限
公开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出生登记
随父入户
全市任意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结婚证》
1、申报婴儿姓名与出生证登记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2、非婚生育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说明3、父母在同一户且户关系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结婚证
当场办理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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