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5、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6、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万家乡党委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符合条件的纠纷进行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社区矫正岗
1、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2、组织开展对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
3、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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