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301-00229 组配分类: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6 发布日期: 2023-01-06 08:46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3-01-06 08:46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 《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2.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3. 《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

  4. 《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二、承办机构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生

四、申请条件

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五、申报材料

  1. 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2. 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3. 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4. 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7);

  5. 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6.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7. 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

  8. 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六、服务流程

  1. 见习基地(单位)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2. 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系统”查看见习基地填报的信息,并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给见习基地(单位);

  3. 见习基地(单位)登录“系统”查询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向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 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部门拨付;

  5. 市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见习基地(单位)。

七、办理时限

首次申报20个工作日(财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63-403668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