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三、常见问题 1.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 2.资格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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