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河沥溪派出所
2、办理条件:(1)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4)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一级
二级
所需材料
备注
户主变更
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1、《居民户口簿》;2、证明原户主死亡的相关材料或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判决书;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可选);4、产权人确定户主的申请(可选)。
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
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分类)
1、《居民户口簿》;2、户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协商一致的申请书(可选);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可选);4、产权人确定户主的申请(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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