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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18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18 09:29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特困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1020/月∙人。

二、农村特困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827/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690/月∙人。

三、执行要求

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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