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二、事项简述: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的、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办理注销。三、办理材料:(1)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并提供法定继承人(申报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国定居证明材料;(3)已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待遇的,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其他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四、办理方式:在出现符合注销条件1个月内,由参保人或继承人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五、办理时限:即办件六、结果送达:电话通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事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00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竹峰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十、咨询查询途径:竹峰街道人社所 0563-4232092;皖事通APP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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