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的医学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
四、办理方式:申领人到户籍所在的村(居)民委员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由村(居)民委员会社会保障专管员初审并向上级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提交参保人员申请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宁国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
十、咨询查询途径
(1)宁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63-4012692 )
(2)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0563--430939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63-430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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