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长期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范围,实施就业援助。
三、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凭个人账号、密码登陆进入“个人办事”界面,点击“就业认定援助对象申请”模块,再填写信息完成申报,办理需三个工作日,每一日申报项目不同。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办理地点
中溪镇政府二楼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电话、邮寄告知
八、咨询电话
220902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