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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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审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0
【文字解读】《宁国市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审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0 13:45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加强了城市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广告等管理,但一直以来因上位规定较宽泛和我市相关细则未出台,导致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无标准和办法可依的情形,存在审批和管理困难。随着城市管理的深入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城市沿街外立面改造逐渐增加,同时由于商业营造氛围需要,需求呈现多样化、繁杂化,加大了审批管理难度,为此初拟本办法。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塑造城区良好的建筑外立面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防止擅自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破坏城市景观的行为,加强建筑外立面改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2020年6月初启动文件起草程序,经过专家讨论、部门讨论、修改听证等程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共同发文,形成《宁国市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审批管理办法》并报市司法局备案,2020年10月13日正式发布实施。

四、工作目标
  建立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外立面改造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履职机构职责,加强城市精细化建设和管理,实行“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城市沿街两侧风貌管控,划定部门职责管理范围,避免权责不清,实行“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尊重历史事实,加强新区管控。
六、创新举措
   1.对城区沿街商业门面一层外立面改造或早期建筑物外立面因破旧、安全等需要再次刷新的,以备案代替审批。 
   2. 加强新区项目沿街外立面改造管控,对老城区原有外立面已改造的,可已改造建筑结构、外形、色彩进行外立面改造。
   3.进一步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履职机构的职责。
   4.新增了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房屋外立面脱落、破损、倾斜、残缺等可能导致公共安全的情况应修缮的责任。
   5、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入外立面审批的前置条款。  
   七、保障措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与市城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审查、信息共享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完成审批后及时内将外立面改造审批成果抄送市城管部门,市城管部门加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的巡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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