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承办机构: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市直单位就业、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一)身份证;(二)毕业证及相关材料 (应届未毕业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 原件;(三)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能在系统中查询,可不提供。)
六、服务流程(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就业创业证申请”模块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二)受理。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后,报后台审核;(三)审核发放。审核通过后制证发放。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九、咨询方式:方塘乡人社所 0563-494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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