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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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208-00068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告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8-31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31 10:24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母入户)
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甲路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七、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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