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暂住证登记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1、暂住;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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