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所需材料
备注
办理时限
公开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收养入籍等登记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全市任意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被收养人有户口的,还应提供《户口簿》
当场办理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免费
公安机关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