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宁国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青龙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实现二个月内整治、化解农村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今后三至五年内,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本次集中排查治理的范围覆盖全乡所有既有房屋(含农村自建房)。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擅自改建扩建加层、野蛮装修和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等房屋;未治理仍在继续使用的已鉴定危险房屋;存有险情未治理仍在继续使用的疑似危房;多次反映或投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受灾或受相邻施工影响,已出现损坏迹象的房屋;地势低洼易涝地区房屋。各企业、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对上述类型房屋重点排查、重点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房屋所有人(实际使用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制安全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动员部署(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
各村村委会组织制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重点场所排查(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为重点,对我乡范围内所有经营场所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
(三)全面摸底排查(2020年11月-2021年6月)
各村要结合当前人口普查工作相结合,对全乡所有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采取房主自查,部门(单位)属地排查,乡专项整治工作组抽查方式进行。
五、创新举措
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监管,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居、各企业、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抽派专门人员,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村主要负责人亲自动员部署、带队检查落实,要积极组织并有效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加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强化实地抽查,对进度缓慢的重点督查,确保按进度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一)强化纪律保障
房屋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居、各企业、各相关单位要履职到位、主动作为,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问责。
(二)强化长效管理
要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各村委会、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有效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监督学校、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公共建筑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术保障。各方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三)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八、政策咨询渠道解读机关: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解读人:彭国政解读电话:0563-40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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