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现就 开展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0年12月上旬。
二、抽查审计机构
由宁国市民政局委托安徽新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社会组织12个,其中社会团体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抽查审计内容
(一)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接受捐赠、转赠及开展经营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党的建设制度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党建缺失、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决策机制失效、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等问题。
(三)收费情况。会费收支情况;开展评比、表彰、达标 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
(四)支出及关联违规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 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对外投资和关联 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五)分支机构、专项基金情况。检查分支机构、专项基金的设立、管理情况。检查社会组织是否能够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实施有效管理,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
(七)党政机关干部、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负责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
(八)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五、抽查审计方法
由安徽新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取进驻社会组织现场、听取有关汇报、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验会计凭证、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重新计算及分析、调查取证等方法进行审计。
六、工作要求
有关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安徽新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抽查审计。对抽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有关社会组织要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附件: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1.宁国市地名服务中心
2.宁国市坞村塔托养所
3.宁国市开发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4.宁国阳光门诊部
5.宁国市神墨教育培训中心
6.宁国市爱帮公益协会
7.宁国市音乐家协会
8.宁国市茶叶协会
9.宁国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10.宁国市安全生产协会
11.宁国市篮球协会
12.宁国市中药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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