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汪溪办事处、西津办事处、南山办事处、竹峰办事处、甲路镇、胡乐镇:
你们七个乡镇、街道上报的关于宣绩高铁(含皖赣改线)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的请示(港政﹝2020﹞218号、汪办﹝2020﹞189号、西办发﹝2020﹞92号、宁南字﹝2020﹞179号、竹办字﹝2020﹞136号、甲政﹝2020﹞196号、胡政﹝2020﹞174号),已收悉。经指挥部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们乡镇、街道上报的高铁项目建设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件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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