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兹定于周二(9月22日)下午2:40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大(320)会议室召开“宁国市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暂行办法调整方案听证会”,请贵单位安排分管、村负责人、村民代表各一名准时参会。(其中南办、西办需另行安排人大代表一名,河办需另行安排政协委员一名,物价局安排一人参会)
参会单位:西办、南办、河办、汪办、竹办、中溪镇、港口镇、梅林镇、霞西镇、胡乐镇、甲路镇、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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