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009-00070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宁国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08
关于开展2020年宁国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11:32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 2020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报送的 2020 年度危房改造计划数。

二、工作安排

(一)验收时间

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人员组成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建管站工作人员,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成员,属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村委相关负责人员。

(三)验收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采取逐户查验的方式,包括:(1)改造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危房鉴定是否全面准确;(2)改造户资料是否齐全、真实;(3)改造房屋户主身份信息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4)改造后房屋是否达到标准(是否符合最低建设要求、是否达到抗震要求、是否符合控制面积、修缮户是否修缮改造到位、工程量清单是否完善等) ;(5)房屋改造竣工后,原老旧危房是否拆除;(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走后门、人情关系改造情况;(7)危房改造资金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包括拆户分户)和骗取补助资金,是否存在强揽危房改造工程、强供建材、恶意讨薪等涉黑涉恶现象。

三、有关要求

(一)验收组按照农村房屋改造政策要求及改造技术规 范进行现场评估和资料审查,对应被抽查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入户现场检查登记表》。对在验收中发现违反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标准的改造户(如房屋未改造的、不符合改造对象认定标准的、房屋面积严重超标的、老旧危房未拆除的等问题),坚决取消改造资格。

(二)请通知各改造户准备好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贫困证明等)备查。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