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现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核定事项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公示如下:
(一)受理条件:
1.建设总平面图、定位图、立面图和文字说明已被规划部门批准。
2.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已完成
3.当地发改委立项批复已完成
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审查表
(二)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分类审查表》
必要
纸质(原件3份)
当地地震部门提供
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纸质(原件1份)
中介或第三方机构提供(主要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院等相关单位)
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总平面图(或定位图、立面图、文字说明)
中介或第三方机构提供(主要为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等相关单位),并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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