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加大信贷投入。落实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贷款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范围,鼓励发展基于森林资源的绿色金融产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投融资项目储备库,推进银企对接。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扩大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保险的业务范围。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鼓励符合条件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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