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二、补贴文件依据:
1、《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4]152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追减2016年中央财政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528号)
三、补贴对象及金额(金额单位:元):
序号
拟补贴对象名称
拟补贴
金额
备注
1
宁国市金津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71280
无害化处理81头
2
宁国市中溪利民屠宰场
93280
无害化处理106头
合计拟补助金额:164560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联系电话:4302085;通讯地址: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双龙巷1678号;邮编:[242300]。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宁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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