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7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开展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工作,重点建设1个面积750亩的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2个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积极组织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市、县级培训。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实效。加大困难群众产业帮扶技术供给,提高技术服务的精准性和效果持续性。根据各乡镇(街道)反馈的困难群众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市农业农村局困难群众农业产业技术帮扶专家要及时入户指导,力所能及解决问题,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农业产业增产增收。在各类经营主体申报遴选中,把带动困难群众就业作为优先条件之一。在职业农民培训中,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众优先安排。
(二)构建多元互补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立足履行职责和发展要求,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对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与其他机构综合设置的,要确保专门岗位、专门人员履行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合作,发挥科研院校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积极承担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建设试验示范基地等相关任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引导支持企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服务,持续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
(三)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提升学历、补充高素质人才、强化激励约束等措施,着力提高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乡村振兴的本领。通过融合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农技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按要求组织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市、县级培训。鼓励和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持续推进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工作,每人精准联系帮扶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户,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以及种养大户等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增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建设长期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示范展示基地统一树立“2020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以科技助力产业提质升级增效为主要路径,打造农业科技展示样板,形成科技要素驱动、可借鉴可复制的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五)大力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完善政产学研推用“六位一体”协同推广模式,结合本地实际整合农技推广资源,开展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工作。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农业主推技术。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遴选主推技术,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实现主推技术精准进村入户到田,实现农业主推技术到位。
(六)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步伐。全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引导推动广大农技人员通过APP、微信群、QQ群、直播平台等网络媒介,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加强年度任务线上考核和成效展示,在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等年度任务实行线上动态展示。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年度任务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
(七)开展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在霞西镇虹龙村建设1个面积750亩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原则上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风险管控措施,主要采取品种调整(种植经过安全评估的农作物)和优化施肥(施用生物有机肥)的实施方式和技术模式。全程详细记录各项技术措施实施区域与面积、实施时间与用量、田间日常管理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示范基地布设50个土壤与农作物加密采样监测点位,在分析示范基地现状的基础上,通过适宜的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交效果评估报告与基地建立前后对比的基础数据。
三、资金用途
宁国市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总资金163万元,全部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其中,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一)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1.修复治理。主要用于种植结构调整(种植经过安全评估的农作物)种苗和优化施肥(施用生物有机肥)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2.田间管理。主要用于翻田整地、做垠、施基肥、追肥、打药、除草、灌排水、收获等田间管理及人工费用支出。
3.技术支撑与评价。主要用于技术支撑单位技术指导、效果评价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4.调查监测。主要用于土壤和农产品抽测、测产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5.示范展示及考核验收。主要用于组织展示、观摩、会议、培训活动及考核验收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6.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支出。
(二)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市农业农村局评价的绩效奖励支出。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产生的费用。
(三)农业科技示范
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四)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产生的费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生态等行业)任务实施、报送信息、开展服务、督查通报、考核奖惩。紧紧围绕2020年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规范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农技推广制度、编制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网络图并上墙公布,实行农技人员工作任务公开制。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要在醒目地方统一制挂中国农技推广标识;为新增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分别制作胸牌、门牌,印制和规范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
(五)突出氛围营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大力总结宣传典型人物和经验做法,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积极参与“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推介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