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0〕78号)要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935元提高至月人均102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10元提高至月人均690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财政标准保持不变,仍为月人均8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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