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11月,市人社局对11家单位(15名职工)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材料进行社保稽核,符合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补缴手续,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将按程序办理补缴手续。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63-4022779或4012692。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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