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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303-00011 组配分类: 教育救助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告
名称: 教育救助申请流程以及申请对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教育救助申请流程以及申请对象
发布时间:2023-03-06 10:18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3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19959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代学金、助学金;【规范性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自201451日起施行)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第33条:国家对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宁国市教育局

三、条件

各学段符合受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承办机构:宁国市教体局

五、实施对象

各学段符合受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二)低保证

(三)录取通知书

(四)考取分数原件

(五)身份证,户口本

(六)往届学生提供学生证首页、注册页复印件和在校证明原件。

备注:择校生不予救助。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无

(二)承诺办结时限:15

八、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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