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宁国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227号)文件要求,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市住建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组成专门检查组深入全市危房改造农户,对照验收标准,现场逐户验收。并邀请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参与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检查验收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
本次共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任务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数195户,实际验收397户,其中15户未完工,28户未实施改造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乡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申请农户户籍名下拥有房产车辆,少数地质灾害搬迁户申报改造。
(二)建设标准把握不准,少数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个别建造活动板房,部分改造户房屋居住功能不完善,未同时改厨、改厕,一些改造后住房长期闲置,无人居住,少数改造后房屋无法居住。
(三)改造质量不高,部分农户房屋修缮加固仅简易换瓦,改造后房屋仍存在较多危险源,一些改造户未对附属危房进行改造,未达到排除安全隐患要求。
(四)个别农户新房已建,旧房尚未拆除。
(五)危房改造系统农户基本信息不完整,户档资料不齐全。
(六)截止验收日期,仍有17户危房改造农户达不到入住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精准识别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继续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核实工作,结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进一步对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杜绝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
(二)逐项逐条整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已列入2019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信息审核把关不精确,逐户核实;对面积超标,未按照危房改造面积控制要求改造的,根据家庭信息予以核定;对新房已建,旧房未拆的,立即督促拆除危旧房屋;对信息系统、户档资料不完善的,完善相关资料;对修缮未达基本住房安全要求的,明确时间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对重建房屋尚未入住的农户,督促实施,明确时间完工入住。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再次对2019年度危改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危改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补助对象名单及整改落实情况(签字盖章)报送至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附:1、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问题汇总表
2、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问题清单(分乡镇)
2019年11月7日
2019年度宁国市农村危房改造验收问题汇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
计划改造户数
实际验收户数
未实施
未完工
修缮不到位
旧房未拆
面积较大
其他问题
1
云梯乡
9
12
0
4
2
仙霞镇
15
19
3
南极乡
20
11
万家乡
39
5
6
中溪镇
48
8
宁墩镇
10
7
梅林镇
34
方塘乡
43
49
青龙乡
胡乐镇
甲路镇
霞西镇
45
54
13
港口镇
14
西津街道
南山街道
16
河沥街道
17
汪溪街道
21
18
竹峰街道
天湖街道
合计
369
397
28
51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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